每个人的择偶标准都不同,每个人在自己的爱情关系中都要不断寻找自我主体性和“爱他人”的平衡点。恋爱就是动态博弈,双方都在不断夺取对方的“自我”并放弃自己的“自我”,自我边界会或多或少被消除,其实某种程度上算是一种让出主体性的“自我毁灭”。我这样解释,其实并没有将“感情”置之度外,进入关系并且进入这种博弈,起因都是因为所谓的情感。
只要确定了双方的初始契合度和人品,只要够爱,就能排除一切现实的万难吗?只要主观意愿够强,现实的矛盾就能够被消解吗?这是很理想的,最起码的要保证双方拥有的都是那种极度纯粹的爱(“真正的爱表现为自我的不复存在”那种),不过我认为这是乌托邦的、在当下近乎濒死的东西。
我们不能忽略“动态”,只看到“静态”程度上的合适与匹配,从而忽略了人都是会不断成长和变化的。因为内在也好,因为外界客观因素也好,它们都会使一个人的想法观念、认知、爱好、习惯等等东西产生变化。爱情之所以有风险,也是因为必须要不断接纳自我和对方的动态成长性,并且在变化中不断重构共识。
“追求不同就不会在一起,在一起也会为追求不同而分开”是很理想化的。很多问题要在一起深入相处后才能发觉,才能更加全面地认识对方和自己。比如原本以为自己可以迁就,原本以为自己认同某件事,后来才发现接受不了;比如因为外界的客观因素耗费了过多精力,从而在相处方式上有了不得已的改变…这些都是关系中的“变”,它有可能导致感情的破裂、不复存在,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样就否认有过的“相互喜欢”。变化有很多种,不一定任何情感破裂都只能归因于自私自我,就像“那谈恋爱的时候我见你挺有时间的”这种说法,时间跨度放长点,相爱的人相处方式都可能会有变化,但我们总不能把接受不了变化的结果都归因于“原本就不怎么相互喜欢”。
两个人在某些事情上追求的趋同,当过起日子来必然会产生矛盾,这种矛盾在家庭分工中会被放大化。两人都想干同一件事而都不想干另一件事,比起追求和爱好互补的人来说,调和矛盾的阻力更大。
思考当然是有用的,因为我在对自己以及他人的关系进行反思,对不同关系和相处模式进行探索,也属于对自我认知的重塑。对我而言,这些对我的自我成长意义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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