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起源》第二章
大属的物种和同属中经记载的变种之间,仍有其他关系值得注意。我们已经知道,物种和显著变种间绝没有万无一失的划分标准。当在存疑的类型中不能找出中间的环节时,博物学家只能根据它们之间的差异量做出决定,依照类推法,看差异量是否足以决定让某个升为物种或两个同升为物种。因此差异量就成了重要的标准,以决定两个类型应否确定为物种或变种。弗里斯关于植物的评论、韦斯特伍德关于昆虫的评论,皆说大属物种间的差异量常是极微小的。我曾试用平均数来努力考证此说,其结果虽不完全,却已证明此说的正确。我也曾与一些精明而富有经验的观察家讨论,他们在考虑后也都同意此说。由此即可说明,大属物种相较小属物种更与其变种相似。在另一情形下也是同理,我们可以说在大属中现时正产出的一些物种或初起的物种(其数量大于平均数),许多已形成的物种在一定程度上仍与变种相似,因为这些物种彼此间的差异比之一般物种间的差异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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