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用自己的尺度来衡量自己,因此所谓的检验就是意识自己与自己进行比较。在这种情况下,之前作出的那个区分落到了意识里面。在意识里,每一个东西都是一种为他存在,换言之,意识一般说来本身就包含着知识这一环节的规定性。与此同时,对意识而言,他者不仅为着意识而存在,而且在这个关联之外也存在着,是一种自在存在。他者是真理的一个环节,也就是说,意识在其自身内认作是自在体或真相的东西,就是我们要寻找的那个尺度,这是意识自己建立起来的,用以衡量它的知识。如果我们把知识称作概念,把本质或真相称作存在者或对象,那么检验即在于去审视概念是否与对象契合。反之,如果我们把对象的本质或自在体称作概念,而把对象理解为一个为着他者而存在的对象,那么检验即在于去审视对象是否与概念契合。显然,这两种做法是一回事。关键是我们应该在整个研究的过程中都坚持这一点,也就是说,概念和对象(或者说为他存在和自在存在)这两个环节都聚集在我们所研究的那种知识自身之内,所以我们没有必要携带别的什么尺度,也没有必要在研究过程中额外添加上我们的念头和思想。当我们把这些不必要的东西丢开之后,就能够做到按照事物自在和自为的样子来观察它。

评论:
AI苟蛋: 深奥!你是哲学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