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相对,法家则从全然不同的角度,建立了另一套体系。
法家主张摒弃以仁义礼智信、周礼王道为基础的价值观念,主张以“制度”为核心,建立一套社会规则。通过构建“系统”脱离对“人治”的依赖。
《商君书》中其核心理念可以简化为:“圣人之为国,一曰赏,一曰刑、一曰教,一赏则兵无敌,一刑则政令行,一教则上下听”。翻译成现代商业世界的术语则为激励、考核与培训!做什么事有明确的奖励、做什么事会有怎样的惩罚、对于奖励与惩罚的相关规定,要以怎样的形式清楚明白得告诉大家!
比如当时的秦国,商鞅变法有其法令“弃灰于道者,鲸(刺字)”
想当年宋江把老婆杀了,也就是刺配(刺字+迁徙)。
再比如,法家倡导的“什伍连坐制”被后世所诟病。“人皆有无心之失”,法家动辄以肉刑加身,连改过的机会都不给,且还要搞连坐,简直丧心病狂,商君简直为“刑痴”
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使法之必行之法”下,通过通过严刑峻法、相互监督,这也是一种“解决方案”!
韩寒的作品里说过“‘小孩子才分对错,成年人只分利益”这不是成年人的道德感降低了,而是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有意识站在道德之外,以更加成熟和多元的视角,,却 贴近 这个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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