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真心建议避开这几个坑!
千万不要认为,离婚协议就是走过场,从而敷衍了事,不重视离婚协议内容。事实上,很多离婚后有财产纠纷,大多是因为离婚协议写得太随意,埋下了大坑!给双方带来麻烦。
首先,离婚协议必须有这五项内容:
1、子女抚养问题说清楚
包括子女基本信息(几个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等)、抚养权归谁、抚养费给多少、什么时候给、以及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视孩子的次数和探视方式等等。
2、财产分割问题
财产分割一定不能随便的写,要具体明确地对财产进行列举:房产、车辆、存款、理财产品都归谁,需不需要以及如何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涉及到过户登记的,什么时候办理,对方不配合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3、债权债务问题
有没有别人欠你们的钱(债权),有没有你们欠别人的钱(债务)。哪些是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共同债权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承担,都要约定清楚。
4、其他约定和违约责任。
其他约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定,比如孩子改姓(需要双方同意)、户口迁出、房屋为一方居住权等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承担一方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