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下自己愚蠢的经历: 24年6月1日(我去,今天还是儿童节)7点45分左右在人民路振华学校路口看到有车辆从路口出来刹车过急,因雨天路滑致翻车倒地受伤。 不是对方司机的责任,对方车速不快并及时在路口内停住了,是我这边刹车过急。 哎,以后骑车要更加注意,路口处必须提前减速。果然每一条交规都不是摆设。还好不是载着老婆的时候出现这种事。 话说还是缺乏运动导致四肢不灵活没能及时摆脱机车站起来。嗯,太重了,所以才会有这么厉害的擦伤。伤脑筋,接下来怎么瞒着媳妇呢? 哎,用过期的络合碘洗完伤口才发现没过期的就够背的了。怎么做个记录还被这么大的蚊子叮上了。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