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诗
此诗非诗,是业者为新亡者的吟诵,似佛号,多说那众生之苦难,希彼如福至,莫恋世间事,无论苦与乐,从此归大荒,转世如轮回,或复经磨难,不枉活一回。未闻其唱词,纯属杜撰耳。
诗者低音浑厚,此刻就在百步之外的故戏场,继续吟唱。时而锣声响起,伴着钹音。大约唱完了全本,才能作罢。
于是,想起了祖父。他会拉二胡,会锣鼓吹打多种乐器。七十年代在村婺剧团时,父亲是台柱子,祖父坐后台,人称“三叔”。他还会做诗,不过是旧时代讨生活的一种路数,与道士做法事差不多。其交际甚广,大约除了写文章,没有他不会的。生前,并不知其识不识字,这是父亲后来讲的,其实,不识字也不影响他一身的本事。参加组织后,他被任命为乡长,不但话讲的头头是道,事也办得不比识字先生们差。
印象最深的是摆龙门阵,比如薛家将,讲我大唐一字并肩王薛仁贵的英雄往事。薛英雄如何被那恶人陷害,又如何吉人天相地脱险等等。就在老院子里讲,听的有他的老伙计们,也有我们一班调皮的孩子,当时可能也没听懂,只记得故事离奇,特别有趣,薛英雄那么能吃,那么能打,有那么多人爱,得那么大的功名等等。现在看来,祖父会那么多,也许与其戏班经历有关,看得多,听得多,也就会了。到了晚年,老伙计们仍常来走动,免不了又要提提当年勇,怎么在艰苦的战斗条件下生存下来,还打击了反动派等等。遗憾的是,因为要去外地念书,后来就没有机会再听到那些故事了。
再回到做诗的话题,或者,这诗不做也罢,不过徒增支出罢了。对于唯物主义者来说,形死则神灭,给亡人做法事,没有意义。然而,一时一地的风俗,确是需要了解或者依从的。以适当的形式,表达追思之义,也未尝不可。比如乐队送行,以壮声势,就是常例了。当然,本地基督徒的葬礼就要简单些。某年冬天,在公交车上,就听信众讲他们对某位不久前去见God之徒的哀思,大约是人快不行了,正好还能赶得上送终之类的场景。也许,过完了赎罪的一生,也是一种解脱。其实,不必原罪,也不必有罪或罚,人生而懵懂无知,何以言罪,何以施罚?原罪论,不过是一种愚民的办法,当局者迷,旁观者不能再入其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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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苟蛋: 这首诗,直戳心灵!下次KTV你来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