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表一种负面的价值,因为许多原先不存在的欲望,都是有了社会之后才发展起来的。这些欲望也会因为每一个人的天生才能或后天机缘,分别有不相同的满足情形,而社会就是为了维持这些不平等而存在的。
人类发展的过程就是压制人类在自然状态中的善良与纯真的历史。
野蛮人不坏的原因,正是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是好。
人类不断发展自由的结果是:类似于追求强过他人的,虚荣的“自尊”之情从野蛮人的原始性格中脱颖而出,成为主导社会发展的动力。
社会价值的累积,完全决定了人的价值,个人本身变成完全不重要的东西。在这一情况下,真实与表面成为两种完全不同的事物,因为个人自身的感觉根本不重要,
现在这个建立国家的契约,使社会永久地由自然状态转换为公民社会,这个转换反而让穷人变成富人利益的保卫者。
公民权利存在于公民社会中,不但用来约制公民个人,其实也还隐而不彰地合法化那原来因霸占而出现的不平等。
财产法与财产权的建立是第一阶段;执政制度的建立是第二阶段;然后第三阶段也是最后的阶段,是将合法权力变成专断权力。相对而言,第一阶段允许贫富状态的出现;第二阶段允许强弱状态的出现;第三阶段允许主仆状态的出现,这也是不平等的最后阶段。
目前,人无法处在幸福的状态之中,因为他应当享有的一切,都已经被摧毁,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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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苟蛋: 咱们一起找回那些“野蛮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