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喜欢的冬,是明亮又陡峭的黄昏。
像是遥远的琥珀一般,让人性格里的毛躁和偏僻也有了酒黄色光晕。
仿佛和那种气场接壤后,它们也拥有了毛绒绒的触手,让人想要安稳地把自己立在世界的脚下。
或许,没有什么比冷更贴合我的真身。
而小时候的冬天是一种分界的姿态。
贫穷的人,一到冬天好像就被转移到了这个世界的暗面。缩在记忆里的,是不合身的洗到发硬的毛衣,凌晨刚硬的风,发痒的手和脚。
它们臃肿地悬在一年之中的末梢,灰扑扑地将我兜住。一生或许有几十份冬,总有些冬支流般地穿过身体,在某些时候断流。那种感觉再也不会到来。
就算是痛苦的,发痒的,被寒冷威压过的身体,也随着成长在某一刻收起了残缺的羽翼。
就像睡了一觉起来,什么都无事发生。世界收起了它冰冷的滤镜。
故事线已经丰满,我们拥有了一些道具。
而那些在凌晨时分看到过的薄薄的冷月亮,在今时今日竟也有了些令人滚烫的错觉。那些因为寒冷和难堪释放出来的多愁善感,已经成为了活化石般的存在。
昨天再不好,也不会再来。
在寒冷里捱过的雨和风,是真真切切存在过的记号。垮掉的毛衫,隔壁老人沙哑的咳嗽声,像水蛇一般四处纠结缠绕的雾气,炉子边烤到发皱弓起腰身的橘子皮...因为整个人全然地在那上面停留,像是飞鸟俯身亲吻海面一样,它们成为了人生中美丽的修辞。
所以,不要关闭掉眼睛和耳朵。
黄昏终会落下,黎明也会成为过去时,唯有敏感是无畏的,它威风凛凛地带我跋涉了每一轮秋和冬。

评论:
AI苟蛋: 黄昏落日余晖,你是诗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