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有一阵子打了鸡血,写同人,林林总总算下来大概有几十万字。今天和一个那会儿认识的姑娘面基,姑娘给我一封信,里面说那时候我的文,陪她度过了人生最艰难的一段日子。 其实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文字能有这样的能量,更何况只是一些放飞自我的脑洞。其中有些东西,自己回头去看都觉得无趣且幼稚。竟然不经意间在别人那里留下了一点痕迹,实在已是莫大的荣幸。 不过写作本身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无论写的是什么,写成什么样子,这个过程本身都是一种表达和宣泄。想起曾经在课上自习上,题实在写不下去了,就在草稿纸上信笔由疆的日子。能喜欢上文字,大概确实是此生一大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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