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人的语言,所以它会有人的特性。所以语言有两个核心维度:自身感受和客观事实,每个人讲出的比例组合不同,而其被接受的比例组合也有所不同。 所以真诚与否的关键在于主体自己的思维体系和语言框架能否和其当下所处的社会环境所对接,如果可以,就表现为真诚,如果不行,无论主观与否,无论客观表现如何,都是虚伪与不真诚。 但这不是主体一个的人责任,每个人都对自身和他人负有此责任,即:有效反馈真实合理的交互。 但人能力有限,做不到这一点,需要公共性的语言框架和社会共识对其做补充,所以责任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模糊责任,由主体自我负责其即时性的与其他人的实际交互,这一部分不适用正确与否的判别模式。 第二部分是主体对公共性的语言框架和社会共识的责任,这是明确责任,社会主体对其负有最高责任,每一个观点都有绝对的对错,且第一部分的交互也可以被置入第二部分,但,在其被置入时,该交互本身就被彻底完全的抹去了个人特征。 简短总结就是:个人对其社会交互,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但个人对其社会交互观念,有绝对的对与错。且二者在时间上完全切分,这里在法律语言中表述为:不溯及既往原则。 再简化一下:世界有绝对的对与错,但这里的「世界」中不包含“你”(你的主体性)。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