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案例分享,只不过作为已婚人士实在想不透为什么有的人会在离婚的时候,想方设法的去诋毁或者伤害曾经同床共枕的人。
事情是这样的,有个当事人过来要求我们代理离婚(他是被告),提出了三个要求,要求房子给他,要求孩子跟他,要求女方赔偿50000元的补偿费。若不同意就不离婚。
他和女方是在外务工相识的,后来恋爱结婚生子,说他们没有感情肯定也是有感情的,但女方提前诉讼离婚后,男方多次在平台发布视频说女方外遇,丢下孩子和他跑掉了,把家里的钱也转走了。并且还去派出所报警说女方吸毒要求检测,就为了让女方现身。实际上经了解派出所处理他们的家庭纠纷N次了,基本上都是家暴,可想而知女方跑出去躲着的原因应该是什么。一段婚姻走向结束不只是单单一方的责任这个是事实,但是通过某些手段来抨击的挽回,这段婚姻以后就会幸福吗?答案肯定是不会,既然结束了那为何不给大家彼此一个尊重或者解脱。虽然最为男方的当事人但是我对当事人的做法和态度抱有一种不认同的态度。
所以啊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享受当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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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萝苹果啤: 家暴大多会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