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热爱学习的宝藏男孩发布时间: 2024-07-15 23:02:18 浏览:8 次 发布地: 天气: 晴

        #历史 #美国 #美国历史 #世界近代史 #进步时代 #进步主义 #转型 #觉醒时代 #近现代史 #司法 #实践 #理性思考 #社会学 #法理学 #思想火花 作为美国“进步时代”法律人的杰出代表,布兰代斯是一个对于司法行为性质具有深刻认识,富于社会正义感和同情心,对美国法治建设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伟大法律人。在布兰代斯漫长的法律实践生涯中,他一直处于美国“进步运动”的核心。他以公益律师和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身份,深刻地介入到美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各种法律问题当中。他运用日益成熟的“社会学法理学”理念和方法,与保守主义者和法律形式主义者们进行了艰苦的斗争。尤其是在劳工权益保护、隐私权保护和言论自由保护领域,布兰代斯为美国宪政作出了巨大的智识贡献。中国法学研究者对美国知名法官和联邦最高法院的相关研究成果已经很多,这已经日益成为一个新的法理学甚至是法学“富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很多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或者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在中国都已经获得相对充分研究,并且逐步形成一定学术氛围,进而能比较准确地理解美国最高法院司法发展历程的情况下,忽略布兰代斯无疑是一个非常巨大的遗憾。向更多的中国法学研究者介绍布兰代斯和他的社会学法理学,与更多学者分享研究布兰代斯的心得和体会,肯定能够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我们对于美国法理学以及美国司法实践规律性品质的认识。通过在本书中回顾和讨论布兰代斯的法律实践与其社会学法理学的密切联系,本书将进一步在社会学法理学这一“价值立场”下,对由布兰代斯研究引申出来的“问题意识”进行讨论,即考察美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司法实践理性及其运用。此研究期望运用社会学法理学这种司法实践性较强的学术谱系史,为中国当下转型时期法律秩序型构、发展与革新,提供一个较为接近的实证参考。本书通过对布兰代斯社会学法理学思想的时代背景、法制实践、相关文本和理论的全面整理,在结论部分,笔者强调,布兰代斯是能够富有想象力地运用法律制度,使法律制度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紧密联系法律人的典范。因此,他的社会学法理学理论本身具有一些反教条的潜力,但又不至于向法律现实主义那样放弃了法律规范性的约束。布兰代斯是社会转型时期司法实践理性的最佳范例。在当代美国法理学中,布兰代斯的遗产随处可见;在美国20世纪的宪政历程中,布兰代斯的贡献堪称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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