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 维特根斯
逻辑实证主义
《数学原理》《逻辑哲学论》
他们认为过去的哲学家不注重语言的逻辑,都是用大白话表达哲学思想,要把那些术语下严谨的定义。很多哲学家的作品有词不达意的问题。
逻辑实证主义,要用严谨的逻辑符号代替之前所有的哲学观点,最终把整个哲学世界都用哲学符号重铸。
第二步,强调演绎推理,即一个真的前题,推理一个真的结论。再扩展知识,从归纳法的经验中吸收,,逻辑实证主义得出新结论。
从而构建完美的哲学大厦
他们的结果是什么呢?
工作的结果就是只剩下两个命题
一种重言式命题,类似“桌子是桌子”的话,他绝对正确,不包含无用信息,不过是文字游戏。之前的哲学家的绝对真理都是这一类。就会认为绝对真理就是终极真理。这些终极真理一点用都没有。
第二种是类似“这花是红色的”描述片段经验的命题,虽然是新知识,但无法成为普遍真理,就无法回答哲学问题。
维特根斯坦认为之前的形而上学的问题,是因为他们争论的都是没有意义的,不可能有的答案的问题。人没有办法靠实证来解决这些问题。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完成了逻辑实证主义的工作,语言都被他用逻辑工具分析完了。
评论:
作者: 所以他说“凡事可以说的,都可以说清楚,凡事不可说的事情,我们必须保持沉默”
作者: 即:凡是符合逻辑实证规则的语言,内容都很清晰准确;凡是逻辑实证的规则语言,说了也是没意义的,就不用说了
作者: 他发现原先用逻辑去分析语言的想法太天真了。
他发现语言并不能只停留在表面的逻辑分析上。
一句话的情景,语气,表情,手势不同,表达的也意识不同。没一个情境都给语言制定了不同的规则。语言加这个规则,才能显示真正的意思。这个规则是没有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