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宋朝诗人王淇的那一句:开到荼靡花事了。想他泉下有知应当感谢曹雪芹。先生妙笔,巧妙带货。惭愧不已的猜大多数人熟悉这句诗同我一样是得益于红楼推广,肯定也赚得一小撮儿多愁善感的妹子一包包眼泪。
又细细的问了问心,她说还有靡字的功劳。点点头,头脑里浮出那句: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出自诗经。用高级点的大白话来说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绝非一味好古,但高下立判。我们总是没来由的喜欢某个字,不知在何时它被一巴掌拍进了心缝里,野蛮肆意的生长。也不止于字。随声哼起的腔调,脱口而出的话,闭上眼想起的味儿……
你肯定会说,她们像极了爱情。我说,她们比上头的一刹那疯狂分泌的多巴胺可靠谱太多。她们可以疗伤,可以成为期待,可以成为光,成为解药,成为寄托。唯独那给你爱情的人除外。
距离孕育出疏离,把剪不断理还乱的朦胧美藏匿其中。太熟悉,烤焦了那层神秘感,反倒痛骂自己手欠。就像我在知晓荼靡花又被叫做木香以后,瞬有rose变肉丝儿的即视感。更可况,很多厨子亦包括我偏爱拿它的根茎炖牛肉。以前的画风是一方小院,荼靡花开成瀑,蝴蝶翩翩,蜜蜂嗡嗡,暖日和风花荫下憩着闭目养神的我还有一条闭目养神的狗。现在总有一坛子砂锅炖牛腩挥之不去,遮了花香,逗了口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