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北京离婚律师(有问必答)发布时间: 2024-08-28 11:06:27 浏览:2 次 发布地: 北京市 天气: 晴

        有离婚打算,并且家里有房要分的,9月开始不用再争了! 1、一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且登记在了自己的名下,那这套房就是TA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这套房一般不进行分割,归个人所有。 2、一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是夫妻俩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房子怎么分,如果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的部分,一般法院会判一方拿房一方拿钱。 3、如果是两家父母共同出资给小两口买的房,产权登记在了夫妻一方的名下,那么这套房在离婚时,由于是两家父母共同出资,一般会按照父母出资的份额情况来分割。 4、如果婚后买房时,一方父母替子女支付了一部分首付,那这部分出资会被视为是对子女一方的个人赠与,是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5、如果婚前一方父母支付全款给夫妻一方买了房,或是支付了首付并且在婚后继续帮子女还贷的,这套房子则视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是不能主张分割的。 离婚诉讼中,对房子的分割往往是最复杂的,双方的出资不同,购买形式不同,都会导致分割方式的不同结果,像在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一套房往往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想为自己多争取些房产份额,那就一定要提前听听律师的建议,在律师的指导下和对方协商、谈判,甚至诉讼。#律师 #求助律师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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