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生命有任何態度,正是錯過生命的方式。事物存在,就是存在,不需要人的評頭論足。
生活的人,不受頭腦的迷惑,其覺知能充滿身與心,以行動踐行而生活。
船從水上過,水皆不留痕,風雨行于天地而無可阻擋,這樣的人能以真知,真行而破妄想。真正生活的人是踏實的,是理智的,是有序的,所以不會陷入情緒和念頭之中,對事物沒有態度和看法,只有敞開的感受和認知。
天地無言而有大美,生命自有其法則所以無煩惱,真人按規矩辦事,並能自歸其位,所以能像大自然一樣無所掛礙,沒有顛倒夢想,而能做實事,活出真實的存在。
唯有從寧靜當中,才會有行動(action)發生。如果你沒有處於寧靜的空間,你不知道怎麼在深度的靜心中靜靜地坐著或站著,那麼你所做的一切將都是反應(reaction)而不是行動,你只是反應而已。
某個人按了你一個按鈕,你就跟著反應;他羞辱了你一頓,於是你火冒三丈,氣呼呼地罵回去,你說這是出於自己的行動嗎?不是的,這是你的反應,他是操控你的人,你是被操控者。他按下一個按鈕,你就像機器一樣的運作,就像你按了開關,燈就亮了,你再按一次開關,燈就熄了。
那就是人們對你所做的事,他們一下把你打開,一下又把你關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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