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你侬我侬,分手后又想把送礼物都要回去,大家谈恋爱的时候遇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呢?
那到底哪些能返还?哪些不需要返还?看完这篇你就知道了!
相识之初,小情侣们都会互送一些礼物,比如花啊、有纪念意义的小礼品啦等等,像这种小的纪念性的礼物,基本花不了太多钱,那从法律上来讲,一般会将这些认定为是无条件赠予,如果分手时,对方问你索要这类礼物的费用,不用理他,这些可以不用返还的,法律上也不会支持!
如果你们认识的时间已经很长了,花费也多了,约会、出去玩、吃饭等等,这些消费费用也都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分手时如果对方想要回去,也不太会被支持!当然了,如果你们私下达成了一致意见,彼此返还彼此曾经支出的部分也是可以的。
如果谈恋爱过程中,有一些特殊的节日,对方送过礼物、或者有红包等等,这些也都是无偿赠与。虽然双方并没有签正式的书面赠与协议吧,但当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了受赠人,受赠人也接受了赠与,那实际上这个过程已经形成赠与合同,且合同履行完毕。如果分手,赠与人是不能再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物的!
除了上述的这些,情侣交往之间,有的还会赠送一些数额较大的礼物,比如首饰啊、车啊房啊等等,这些礼物就属于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了,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如果两人最后没有结成这个婚,那送礼物的一方要求对方返还的情况下,对方就要返还了!
评论:
Souler: 车子,房子,首饰,大额款项这些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其它逛街,吃饭,旅游,节日红包是不退的,或者是难以周璇的,受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