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清晨七时多的酒店自助餐厅,人声渐稠。我拣了角落方桌独坐,邻桌亦是孤身男士,起初彼此互不斜视,各自默默对付盘中餐。不多时,一个宝妈抱着一个幼儿,手上端着盘子,此时并无单独的餐桌了,她环顾一圈后,在我对面坐下,把宝宝放在另外一张椅子里,不一会儿,奶奶来了,三张椅子的小方桌局促起来,奶奶站在宝宝旁边,她们用方言交流,宝宝咿咿呀呀地对着我好奇地看。我那该死的共情心理又开始发作,我看了一眼隔壁,大叔还是一个人。我试探着对宝妈说,我移到隔壁吧,你们来坐这张桌子,宝妈愣了一下后表示感谢及歉意。我又探头问隔壁,对不起,这里有人嘛?大叔抬头望我一下:没人,我有点窘迫,指一下一家三口,又指指他对面的空位,我可以?他点点头。手忙脚乱将杯盘挪至邻座,方知何为进退维谷。大叔估计50岁左右,收拾得很得体,头发微白,戴眼镜,深色行政夹克,好像随时要对我皱眉头的样子。餐盘里鸡蛋,蔬菜,水果,一杯咖啡,一看就是禁欲系清冷风。。。四目相接不足三十公分,能看清他镜片后眼尾细纹。我后悔怎么坐人家对面呢,多不礼貌,应该坐侧面,可是桌子这么小,坐侧面说不定要胳膊碰胳膊了,算了,反正谁也不认识谁,低头吃吧。偏偏大叔吃饭也是极其克制的样子,他的餐叉与瓷盘相碰几近无声,而我的盘子里五花八门,赤橙黄绿,我努力地和光溜溜的莴笋做斗争,夹也夹不住,戳又戳不进,几个回合它就呲溜到桌子上了,那天的油条又炸得酥脆,一口下去簌簌掉渣,期间我偷偷地瞥了好几眼大叔,感觉他下一秒就要对我叹气了。突然之间头皮一紧,我被吓了一跳,原来隔壁的那个小宝宝拉了一把我的马尾辫,大叔顺着我的视线看去,眉毛微妙地抬了半毫米。那神情像极了我论文导师看见脚注格式错误时模样。喧闹的当口,想起一句话,不必对全世界失望,百步之内,必有芳草,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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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反派: 娓娓道来,字里行间把整个场景跃然纸上,这就是我更喜欢文字交流的原因,给你的瞬间点个赞吧
差不多蜀黍: 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