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
我当时看到这个事情,心情是比较平静的,事出必有因,这个因当事人彼此心里都是很明白,能走到这一步双方都不是什么善茬,反正我是和讲条件的人干不来这种事,既然彼此婚姻不纯粹是靠附带着各种条件交易而成的婚姻,说明都不是吃亏的主,那就遵守基本的规则。不按规则走那最终必然会因自己的无知形成反噬。即便没有法律也会两败俱伤!
关于热议订婚就等于什么性同意,还有婚内有履行的性义务,人家男女朋友谈对象都已经不存在还停留在这个层面的事,已经订婚和结婚还在这个问题上打转,是人性的悲哀还是双方的悲哀显而易见,两个相爱的人又怎么会因为这种事而作为谈判的筹码,当一个事情需要征得同意或者是被迫要求履行的时候,其实已经失去原本应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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