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生写给心爱的男孩子的情书
嗨,你好啊,我心爱的男孩。
当你看见这封信时就意味着我爱的人要开始读我的情书了。说实话,我很忐忑,这不是我第一次写情书,但这是我第一次给我真正爱上的人写情书。
我爱你,所以接下来我要跟你吐露的是一颗完整的真心。
爱这个字分量很重,所以我一直觉得在二十岁的年纪里,喜欢才是最适合两个人的词,直到遇到了你,我开始使用"爱"这个字眼。
我的爱情确实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其实我很不情愿说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了这样的俗话,尽管这是事实。
说起来,这都怪那忙碌又粗心的弓箭手只射中了一支箭,差点害我得了单相思的病,所以我只好红着脸去拽你的半个衣角﹣-我喜欢你。我也是。
踽踽独行在荒原上的我终于看到了满地的月光,你是心上人,是我恰巧接住的月亮。秋天的落叶在地上翻滚了几圈,两只手在空中晃着晃着就牵在了一起。
地球的流浪者和月球的常驻居民相爱了,大家都说我们好般配。般配的不止是我们的外表,更是我们相似又有趣的灵魂。
在二十岁的年纪里,你成为了我唯一深爱的男孩。
我该怎样表述我的爱意,用那些老掉牙的情话还是热烈的吻。
艺术家和诗人能将蓬勃的情感抽象化,最后艳绝千古,为人歌颂。我只是一个俗人,读过的书也没有在这一刻让我文采飞扬,反而是你的样子充斥在我脑中让我无法扼制自己的情感,几乎不能再提笔
亲爱的,出于浪漫,我应该说我会永远爱你,但基于现实,我只能说在这一刻,没有人能比我更爱你。
我不是一个成熟的人,不会用合适的方法表达对你的爱,更不知道应该怎样爱你。
如果我们没有八百公里的距离,我想我会在薄雾的清晨为你做好鸡蛋汤叫你起床,我会在慵懒的午后缩进你的怀里看一部悬疑片,我会在霭霭的暮色里牵起你的手去散步。
如果我们二十五岁还在一起,我会把你带回家见我的妈妈;如果我们二十八岁还在一起,我会穿上婚纱成为你最漂亮的新娘;如果我们三十岁还在一起,我会为你生一个可爱的小孩,直到白发苍苍,我还会握着你的手跟你说我爱你。
我这个人向来吝啬,平日里甚至不肯给旁人一些温言软语,却只对你大方起来,为你交付一整个我。
如果你也足够爱我,你应该明白,我这笨抽﹣一尘不染的真心只会在一张张日历中慢慢暴露出来。
关于爱情,世人给它下了数不清的定义,或许,我可以把爱情定义成我们。
它是你蹲下身为我系好的鞋带,是你小心翼翼替我剪好的指甲,是你为我笨拙吹干的头发,是你给我剥好的栗子,
是你帮我拧开盖的饮料,是你等在车站时拎着的奶茶。
它是我们的情侣装,是我们的情侣杯,是相拥过的街头,是漫步过的小巷,是相视时彼此眼中的光,是吻后红着的两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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