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分好多種。愛一個人,愛一件物件,愛一件事,愛一個過程。 “愛”這個字我很少說出口,因為我認為輕易說“愛”,這個字就會變得俗套。與其“說”或“聽”這個字,我遠遠喜歡去感受。 “愛”這個字是一個既率性而又深厚的字,而一個單字,有時候很難概括地形容當中龐大無窮的細膩。 我睇過一個八萬字的電影劇本關於“一段愛”,而整個劇本當中並未曾出現過一個“愛”字。 因為說出口容易,去好好感受才是最珍貴。亦是我深信的所謂“浪漫”。 有時候我會笑說,發明“愛”這個字的人,是一個懶人。竟然把一個多麼深奧的一門學問,簡潔顯淺地用一個單字去概括代表了當中的一切,亦簡稱之為“愛”。 我認為愛只是“情”的其中一種。 而我喜歡的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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