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说,我喜欢一个人,那他得跟话本男主一样帅气温柔多金。但我遇到一个书生,像话本里炮灰,被姐妹们一顿嗤笑,我跟她们说我走了!我要去追寻爱情了!我挥了挥手,拖着行囊大步走出门。
我想我是喜欢他!野草可以变成蚂蚱,街上糖葫芦可以一次吃两串,因为他不爱吃甜食.桥头汤面..巷尾豆糕..我都喜欢,他给我买了个簪子,说是什么玉我也看不懂。但是我戴着他说好看,我成亲了,我叫了姐妹们,她们跟我说我们在一起不合适,然后吧啦吧啦,最后都喝多了.
他总是告诉我这个,那个不行,他的想法我捉摸不透,好吧,我才不要去看大夫,我才没有牙疼,这是我第九十七次被从桌子底下抓出来说的话,我要离家出走!
我跟他在一起了很久很久,久到我发现我肚里有了小狐狸崽,还是两只.我没敢告诉他,我跑了,我遇到了坏人,我打不过,我哭了,我一叫他他就会出现,他说的..我差点一尸三命,抓回去我半个月没吃零食,他也给我讲解怎么跑路比较快,我不知道为什么当时不问他怎么把我带回来的
我偷偷回家把狐狸崽生下来,打算跟他摊牌,他告诉我,他大道长生,活了一千多年,老东西吃嫩狐狸!我只是一只三百多年的小狐狸,虽然下个月就要四百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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