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从口入,
每天的食品……
医院里人满为患,
被诊断的越来越多奇怪的病症。
从地沟油事件之后,
再也没有买过任何中粮的产品。
店大欺客。
吃任何食品都会换不同的品牌,不同的产地。没法子,大家对法,视而不见。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这种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

评论:
Souler: 没有人监督法律的执行,这就是下场。最后指向的根子问题是没有办法深入说的
作者: 病从口入,真的是无处不在。
除了这种主动的污染,还有就是前几天说的,各种各样的水域污染。
海花花: 唉,没有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