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20世纪 #德国 #企业 #代表会 #体制 #演变 企业代表会是一种企业层面的劳资协调机构,由企业雇员选举产生,代表雇员利益。它在企业中同资本家一起共同介入福利、人事与经济事务中。它的最早形式产生于19世纪后半叶的德意志,到魏玛共和国建立初期实现制度化。经过纳粹时期的缺位后,企业代表会重新出现在联邦德国的舞台上,并建构起彼此相互联系又存在区别的三种体制:1951年企业代表会体制(即煤钢共决模式)、1952—1972年企业代表会体制与1976年企业代表会体制。它逐渐成为极具德国特色的“社会伙伴关系”的二元制度之一(另一制度是集体合同制)。90年代后,伴随两德统一的步伐,企业代表会体制成功实现东扩。在欧洲一体化的浪潮中,德国企业代表会体制成为《欧洲企业代表会法》的制定基础。到21世纪初,企业代表会体制仍然在德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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