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丝毫不心疼的扔了七八年前在美国逛街买的很喜欢的一副太阳眼镜,对当年来说也算是斥巨资了,在有品牌意识的初期买的一副上千的太阳镜。
甚至到现在款式也很好看,粉色很match我最近新染的头发。但是,就是镜面内内外外的刮花的不行,镀膜也都不平整,实在是看着糟心。然后就很果断的丢了,真皮的盒子也磨花了,一起丢。喜欢的时候是真喜欢,去哪儿都带着它拍照,他去了世界各地。但坏了,不好了,那就换掉。
真喜欢这样的自己。纪念意义啥的,就留在照片里文字里,别留在家里占地方了。我妈经常说,上海多少钱一平,没用的别留家里。
最近在海南脚底缝针,没法走路,买了拐杖,但真的走起路特别累,大概也就一口气走个10米吧,就要歇歇喘口气那种,我在海南一边定回上海的机票,一边在京东上买次日达的轮椅,我打电话让我妈注意签收的时候,我妈开口就说,买这干嘛,占家里半个平米。哈哈哈,我说就两三百,用完就挂咸鱼,不然就送给居委会还不行么,就当吃了顿饭,不放家里给你碍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