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067. 人类产生之初,尚没有城市,无所谓城乡。土地,自古以来,就是人赖以生存的场所,是人的生产资料、居住地,是上天赐予的财富。“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这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赋税论》中的名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并用以分析劳动价值论。城市产生之后,财富以其他形式体现并超越土地,如与土地不可分的房地产、金融、科技、工业制成品等。但在乡村,最主要的财富是土地,亘古未变,人们在土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
土地是自然资源,能供植物生长、供人和动物繁衍生息,这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土地是财富、财产,具有稀缺性,有价值和价格,这是其经济属性。土地的经济属性决定了需要土地制度、法律和政策来界定土地的权属、保护土地的权利。土地是乡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最重要的财富,但土地充分体现价值、发挥效用有赖于土地制度根据乡村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不断改进,“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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