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才会觉得喜欢是一个人的事情吧。
以前的我也是这样觉得的,很长的时间里,我喜欢一个不喜欢我的人。
我热情勇敢无所畏惧,我以为我的患得患失是爱情的常态,还庆幸在这个很难付出真心的世界里,我还有认真的爱的能力。
但是哪会有不求回报的人呢。当我的喜欢成为常态,你却没有回应我的时候,我的痛苦就会开始。这是你送我的礼物,我必须收下。
喜欢真的应该是两个人的事情,当喜欢构成互相喜欢的时候才是喜欢,所有私自拥有的喜欢,都会变成伤害自己的成本,有多喜欢就会有多难过。
我仍然对爱情保留着憧憬,但是我再也不想要一腔孤勇的喜欢别人了。
我想谈很甜很甜的恋爱,比路口的烤红薯还暖和的恋爱。那种可以四目相对的沉默着,但是噗哧一声,都笑了的,那种恋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