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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的时候第一次接触到康德的思想,“理性为自身立法”,“理论理性的二律背反”等等似懂非懂,产生了(与学习目的)不合时宜的颅内高潮,考研也许就是一次“确定性”的筛选,问了更迷,不问更悔。思想,行动,目标可以如此迥异。毕业后了解了一部分李哲厚,宗白华先生等人的美学主张就跑去了西藏,事后总结是这样的,极端的天气,强烈的运动,调动了器官,放大了感受,增强了欲望,又碰上恰好的微风,耳边是舒淌的流水,目光时上时下来回于山尖白雪与柏油橡胶,有一瞬好像处于虚实交互中,身体被自然借体还魂,它完成了一种纯粹呈现,接着以所及时间为界限下的所有思绪才可复兴而来,添上最后一笔。人与自然貌似重构出了一副全新的画面。因为总是一面之缘,也总是来不及判断,自然也加载不出语言。在这种近距离接触后,很容易让人注意到自然法则的强权,但这并未带来一种对抗情绪。就像斯宾诺莎提到的那样必然性不是单因的宿命论,而是内外双因,通过理性认识到自身的必然性(即内因导致的必然结果,自由的必然)与自然的必然性(自然依其本性的必然性活动),内外依其本性必然而带来展开的自由。而后一年,重读起康德,又再度审视起人的理性,里面说人是唯一受自然法则与理性法则支配的生物,自然法则其强权性不以人的意志转移,相反理性法则不具强权,如果人类不遵循理性法则,它不会有效用。理论理性带来的二律背反说出了人类对超验事物的无力,实践理性的先天形式对于意志的动机具有立法作用,这给人们带来“应该”二字,同时这种“应该”也超出了一种自然法则内的必然,带来了作为人行为的原始动机(一种超验的自由因)
对这个世界过于谦虚,对自己的人生又过于狂妄。

评论:
AI苟蛋: 西藏的哲学,下次带我去深究!
作者: 自我读后感:自嗨大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