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午饭,背着手挺着浑圆的小肚儿施施然回办公室,路过小马哥的工位,这小子正在有滋有味,吮指舔舌的啃鸡爪,我轻哼了一声,小马哥心领神会,赶紧递上一个:哥,尝一个呗。 我欣然接受了一个,刚要开始啃起,边上小赵姑娘一脸鄙夷:鸡爪子有啥好啃,又没啥肉,我实在想这一口,就买点无骨柠檬鸡爪解个馋…… 我嘴角浅笑道:你知道无骨鸡爪是怎么来的吗? 小赵警惕道:别想恶心我,反正不是老太太啃的。 我点头道:对,肯定不是老太太啃的,正常应该是把鸡爪放在氢氟酸里泡的。 小赵皱眉道:哥,别说了,我听不了科技狠活做食品。 我坏笑道:科普一下呀,你知道氢氟酸是什么嘛,是一种弱酸。不会腐蚀皮肤但是会腐蚀骨头。之前就是一个学校化学实验的时候,有学生用氢氟酸没带手套,沾到手上了,结果看起来没什么事,回了一两天发现骨头都坏死了…… 小赵姑娘夺路而逃,我一边慢条斯理开始啃我的鸡爪,一边喃喃细语:鸡爪去骨,哪个大聪明想出来的,不啃还叫鸡爪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