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的房产那些事儿,不看真会亏!
家人们,婚姻里的财产分割一直是个热门话题,其中房产更是重中之重,今天就来给大家唠唠。
💡婚前买房
1. 一方全款购买:这种情况很清晰,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妥妥的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小张在婚前自己掏钱买了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就算之后和小李结婚又离婚,这房子还是小张的。
2. 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首付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个例子,小王婚前付了首付买了房,婚后和小赵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王,但小王要把婚后两人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给小赵相应补偿 。
💡婚后买房
1. 双方共同出资: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像是小陈和小吴婚后一起凑钱买房,不管写谁的名字,离婚时通常是一人一半。
2. 一方父母出资:
• 若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方个人财产 。比如老孙婚后全款给儿子买房,登记在儿子名下,这房子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 父母部分出资,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房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假如老周婚后给女儿出了部分首付买房,登记在女儿名下,婚后女儿女婿一起还贷,那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老周出的首付算对女儿的赠与。
💡案例分析
小李和小赵结婚五年后打算离婚,两人婚后买了一套房,总价200万,首付60万由小赵父母出资,登记在小赵名下,婚后两人共同还贷40万 。离婚时,房子评估价值300万。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小赵父母出资的60万视为对小赵的赠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计算:共同还贷40万,房屋增值率为(300 - 200)÷ 200 = 50%,共同还贷对应增值为40万×50% = 20万,所以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共60万,小李可以分得30万。
家人们,婚姻中的房产问题很复杂,涉及到很多细节和法律规定,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要是有相关问题,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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