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稿件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视频内容,并在基础上以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免责声明放在视频并影响侵犯肖像权的事实行为。同时仅凭外貌来主观揣测其博主性取向和性格的行为同时也有悖于社会公序良俗,并引发网友部分针对性地不友好地讨论,建议下架!”
这段话是我在某up主的视频里看到比较中性但又没有完全论证的内容。
但是有相通的共鸣点是,“原无奇变”这个UP主关注这么久了,喜欢看他视频的人包括我不认可某人对他外貌身后的性格做否定性评价。
什么是视频里面只讲了这么多我就这么说?这个逻辑说不通的,唯一站的住的论点就是公众人物应该对自己发的内容负责,观众只能通过视频了解信息,没有了解其他内容的义务。但是这部分违背公序良俗的否定性评价某人人格,又有多少管中窥豹的意思?
找到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同时好看的皮囊各有各美,但终究会有朱颜辞镜花辞树的那一天,该珍重那个自己心里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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