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看报道,因为是系统内选的新闻报道,所以偏法制点。
其中一篇介绍到某城市法院年接离婚提起约700件。其中最后被认定为家宝的仅为5件,其余几十件被认为互呕,因为互有拉扯。
在这么多的离婚中近70%是女方提起,30%不到是男方提。
分析指出除去bao力和经济因素外,双方观念不合是最大比重的离婚因素。因此引出了“很多人因为年龄等各方面因素,通过相亲,介绍的方式,简单见过几面缺乏深入了解便步入婚姻”的现象。
我个人虽然去过相亲机构被诈,但正如我当时交钱后发的笔记说的,那时已经做好了被骗的准备。
相亲这种方式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最后一步。人在带有强目的性做事的时候,叫完成任务。大家为了完成任务,会做什么事呢?
所以我很喜欢互联网社交,它能够让人躲在暗处,让对方肆无忌惮的放松,目的更容易显露,还有更容易被试探另一面。这才好认识一个人。(当然是在有准备的情况下,不是那些被人哄两句就信人那种)。
扯远了,fa院主要通过协调去解决家事,还有其他手法,就不说了,没啥太大用处。
私以为,最有用的措施是参考离婚冷静期设置结婚思考期。毕竟很多人拍拖拍的时候有些东西很难冷静的思考🤔。给大家一个缓冲期,结婚不仅仅意味着一纸诺言。如果从提起结婚到最后领证需要30个工作日,第二次再双方同时到场领取,我相信,离婚冷静期也会有它的实际作用。毕竟结婚也没那么冲动,离的时候也没那么冲嘛(能量守恒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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