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小鱼🐟
2025-05-10 08:05:05 晴
何为生理性喜欢?#生理性喜欢是什么? >>阅读更多
用户:薰衣草
2025-05-13 11:51:55 晴
我不是剩饭 ,别等饿的时候才来找我 ,更不是冷菜 ,想起来才热一热#独处是生活的解药 #搞笑日常 >>阅读更多
用户:李俊
2025-05-10 16:28:25 晴
#结婚该给彩礼吗 未婚妻怀孕了,结婚的话该不该给彩礼?? >>阅读更多
用户:鱼眠
2025-05-10 23:54:54 晴
情绪,谁说的准呢#情绪反扑 >>阅读更多
用户:Lili耶啵
2025-05-12 22:26:07 晴
📮📮📮
关于Me:
93/165/49 本科 江苏南通
上海某美妆集团 年薪30W+
不i也不e 白羊
喜欢户外&旅游(短逃离的治愈派)
痴迷Netflix、动漫(跟我的外表稍许反差)
偶尔看书、听播客
浅聊一下理想型:
看眼缘的👀
年龄上3下4
理想身高174以上
(不能接受太胖的or太有年龄感的)
学历本科 base江浙沪~
有基本物质基础
(希望package不要差距太大)
目的不纯勿扰(手动加粗放大)❌,希望同样能自我介绍,就酱〰️
#更新一下 #哈喽你好#脱单#相亲贴#恋#2025新年愿望 >>阅读更多
用户:Souler
2025-05-12 20:11:20 晴
#五一生活充电挑战 #独处是生活的解药 真心征婚,本人男退伍军人,有房,有正式工作,离婚未育,不管你带不带孩子,只要人品好,心地善良,会孝顺父母就可以了 >>阅读更多
用户:乱七八糟
2025-05-13 00:51:40 晴
从三月底到今天为止,我找了三家医院8位妇科医生,三个普通,两副主任,两位正主任。都说不了我有病理源头,就是让我等。不知道等什么……中间三个妇科医生让我查内科。今天我专门来约肠胃镜。我要求10次。医生拒绝我了10次。他以他医学人格保证说我绝对没有肠胃病,你这是妥妥的子宫内膜异位症!医生说你没有任何典型肠胃病症状,再者我太年轻!就是不给我约肠胃镜。那咱就是吃饱饭听人劝。转战换妇科医生
天天我就是持续疼。疼得厉害的时候整个人瘫软。直到今天这个医生快准狠找到我的痛点!疼得我整个人都痉挛。她电话联系B超一把手,说了一个高级词。我就去检查,那个医生领导徒弟准确找到痛点!牛死了,我整个人疼得瞬间暴汗浑身控制不住的抖,最后疼软了无力起不来。医生拉我起来的!(一直到现在我还在疼!)
她给我两个方案。高度怀疑子宫内膜异位症。吃药保守治疗,要么宫腔镜手术。后续是还有百分之五十复发率!让我考虑考虑。
我坐那,那个眼泪就悄悄的掉…
考虑一下决定就做手术了。
小小的人长成自己给自己做大决定,我可真优秀[爽][爽][爽]###生活总在催人长大 >>阅读更多
用户:而已
2025-05-12 15:23:21 晴
不枉我认真锻炼这么久 腰围减了3公分[小害羞]
#马甲线养成记 #每天都有在好好生活 #记录健身 >>阅读更多
用户:贪吃鱼
2025-05-08 22:32:24 晴
#用镜头记录春天 #花与生活 #射手 >>阅读更多
用户:浪漫富婆玛格丽特
2025-05-12 18:44:22 晴
#周五周五敲锣打鼓 喜欢单眼皮未婚男士、要求身高在1.80米以上,和我说话要懂得规矩,分得清大小王.体重不能超过180斤 ,个人卫生必须干净、穿戴必须整洁得体,大方,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和自身的修养。包容性强,格局大。三观正、有没有工作不是问题,绝对不允许好吃懒做,会做饭会打扫房间会说普通话。感觉自己能达到我的要求,主动和我打招呼,附加生活照片两张。非诚勿扰!拒绝约约约。当心找喷!再次提示 身上有怨毒的大冤种离我远点,我不想做你负面情绪的垃圾桶,要有多远给我滚多远!我没空听你讲穷酸的故事! >>阅读更多
用户:空谷幽兰
2025-05-12 23:06:02 晴
生理性喜欢感觉是个很奇怪的东西
与你合拍的人
你会通过气味(纯天然那种,没有任何外在加饰)对他很依恋
而不合拍的,你会对靠近他都觉得很恶心[捂脸哭]
所以,很多东西,不要强求😄#生理性喜欢是什么? #对感觉的描述 >>阅读更多
用户:茶茶
2025-05-10 22:54:45 晴
微胖!!!#微胖定义 #前方高甜请注意 >>阅读更多
用户:黑袍法师在开庭
2025-05-08 15:38:28 晴
#Souler激励计划 #复工的痛我会懂
分享一起根据新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审结的离婚案件。
男女双方通过朋友介绍相识,三个月后领证结婚。婚后男方将自己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两方约定,女方享有房屋50%的份额。后不到两年,双方因各种原因感情破裂。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分割男方这套房产的50%份额,但男方不同意。
这个案子直接适用了新的司法解释,最后是调解结案的,结果是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按照房产市场价的约20%向女方支付折价款。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第五条第二款中,关于夫妻间给予房屋的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双方对房屋归属或者分割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这个案子不是告诉大家,房子加名没用,加名是有用但要结合婚姻的情况来分割。但是要注意如果对方给房产,要么要求加名,要么要求书面约定,什么都没有则会非常不利。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