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光同尘
[hé guāng tóng chén]
汉语成语,最早出自《道德经》: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
“和光同尘”意指与世俗混同,不突出自己,不露锋芒,与世无争。后也指随波逐流。用于书面语,比喻性较强,在句中作谓语、宾语、定语。
老子认为“挫锐解纷、和光同尘”是为人处世的至高境界。人应该像“道”那样,能够顿挫自身的坚锐而不受任何损害,能够化解各种纷扰而不感到劳累,能够含蓄光耀而不被污染,能够混同尘垢而不失其本真。他告诫人们,为了不让自己愚笨无知的一面完全地暴露在他人面前,就要学会含蓄一点;为了不让自己的工作环境、人际关系变坏,就要学会宽容收敛一点。“收敛锋芒,解除纷乱,含敛光耀,混同尘埃。”这便是老子心中理想的人格特征。
运用示例
司马彪《续汉书》:“平原王君公以明道深晓阴阳,怀德灭行,和光同尘,不为皎皎之操。”
《后汉书·张奂传》:“我前后仕进,十要银艾,不能和光同尘,为谗邪所忌。”(银艾:银印绿绶,以艾草染之,故曰银艾。)
《晋书·宣帝纪论》:“和光同尘,与时舒卷,戢鳞潜翼,思属风云。”
冯梦龙《警世通言》:“休要欺三瞒四,我赵某不是与你和光同尘的”。
鲁迅《华盖集·并非闲话》:“自然,自己也明知道违了‘ 和光同尘’的古训了。但我就是这样,并不想以骑墙或阴柔来买人尊敬。”
——百度百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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