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律师发布时间: 2024-07-04 12:05:37 浏览:17 次 发布地: 西宁市 天气: 晴

        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次开庭 庭审的悬念,不到开庭的那一刻永远无法预测会发生什么。 一个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案子,举证难度大,仅有初步证据。开庭前以为情况不利,预想了许多可能出现的情况。 没想到开庭过程中,真相水落石出,柳暗花明。掌握到了对我方极为有利的证据 庭审中,被告的哭声实在令人心酸被告都没有请律师应诉,庭审发表意见时,没有意识到自己进行了不利陈述、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自认了案涉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时刻请一个靠谱的律师的重要性 ✍️Tips: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判断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要根据经营活动的性质以及夫妻双方在其中的地位作用等综合认定。 3⃣️举债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的生产经营事项的,可以作为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考量因素。 ​#婚姻律师 #离婚律师 #抚养权 #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债务 #诉讼离婚 #财产分割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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