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蹭个热度?
怎么说呢,死者为大,所以我不去探讨当事人本人如何。
我单纯是说,这个事情来来回回的被翻炒的背后,其实是我个人觉得很多人他的行为逻辑就有一些问题,至少到目前为止我的观点都是:
一切行为的最终作用对象都应当是自我。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很明显,当我们给一个自己喜欢的人送礼物也好,一起开个店投资也罢,我们最终的需求是什么?
对方会因为我们的供奉多看我们一眼?
说实话,这个也太卑微了。很多人从小到大其实是被教育体系高度特化的,典型的表现就是:
第一,他们的大多数行为的作用对象不是自我,而是外部。期待别人会认可,期待别人会赞成,期待别人会喜欢他们。
第二,他们会病态的崇拜一个明确的可复制和迁移的成功模式,将任何问题转化为刷题,比如我给对方刷多少多少礼物对方就要涨多少多少好感度,好感度达到多少就可以睡一觉。
第三,如果他们尝试了各种他们认为正确的方法都失败了,无法满足一,那么他们就会陷入一个歇斯底里的状态,表现就是大加指责,什么捞女什么荡妇羞辱,什么各种难听到我都不想复述一遍的词汇。
所以我经常说的一件事情就是,很多人,他其实没被尊重和爱过,也不知道怎么尊重和爱别人,更不理解为什么要尊重和爱人。
至少在这个事情上,我倾向的解决方法是好好考虑一下,自己到底为什么要给这个钱刷这个礼物。如果是因为可以给自己的回忆增添一点浪漫的情调,给自己的回忆创造一些很有趣的瞬间,让当时的氛围更符合自己的预期,那没问题。
如果是为了靠刷礼物提高对方的好感度,那抱歉,没有人有义务在你没明确交易条件并且接受你的交易条件的时候去给出你想要的反馈。
至少现在,我的意见就是,我知道他们不是自愿变成这样的,我甚至可以勉为其难的暂且认同如果不是被刻意的塑造他们本来不会变成这样。
但是,但是,但是:
这并不影响它们已经变成这样了,如果发现,离它们远点。
至少我是不觉得一个人有义务去改变另一个人的三观,我更不觉得一个人的精力可以和另一个人从小到大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的规训和灌输抗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