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西是一个不受人待见的酒店女招待。因为性格活泼,真诚热烈,给很多男士带来情感上的愉悦感。字面意思。但也因此风评不佳。一个很偶然的巧合,一位气派的老勋爵(其实是一位煤老板,也是罗西口中的这位十全十美的绅士)来到这个不符合他身份的小酒店。从此以后勋爵时常光顾,招的罗西名声更不佳。后来罗西嫁给了一个尚名不见经传的草根小作家第一男主,活泼的罗西和潇洒的第一男主感情充沛生活丰富多彩,丝毫不在意外界居高临下的差评。当然此时二人风评皆不佳。后来二人干了一件风评更加不佳的事情,欠了一屁股债偷跑掉了。尽管事后也渐渐给女仆寄来拖欠的工资。 再后来是一件直到小说结尾才揭晓的谜底的发生,罗西有过一个孩子,第一男主是因为这个孩子跟她结的婚。那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六岁夭折在医院。罗西和第一男主都异常悲痛,在孩子死掉的那一天罗西回到家怔怔地坐了很久,然后起身换上一身新衣服,戴上礼帽,跟丈夫说“我想出去一下”拒绝了丈夫的陪伴,罗西打定主意放下悲痛寻欢作乐!她依然是那个能给所有男士带去愉悦感受的罗西,她不介意撒谎,但更多的时候她只是微微一笑,她放浪形骸地跟她喜欢的所有男士发生关系,也享受着男士们心甘情愿地为她买单,为她互相嫉妒或化敌为友。包括年纪比她小很多的小作者和老勋爵。很穷的和很富有的。她总是朝男人微微一笑,并不回答他们的问题。我觉得这可能是书中写到的这个女人最迷人的地方。 作者描写了很多自己对罗西跟其他男人的关系的猜测和醋意。对年幼时早已亲眼目睹的事实都不再相信,被爱冲昏头脑的那种。当他感觉到自己被愚弄,又会竭尽全力不让自己说出辱骂嘲讽的话。不甘心地想:贫穷实在令人憎恨。罗西总是对他微微一笑,叫他别想那么多。他就又忘记一切继续跟她寻欢作乐。直到罗西又一次口碑扑街,她突然跟“老勋爵”私奔了。“老勋爵”才是罗西一直最喜欢的人。作者的醋意达到了极点,周围人对罗西的评价也差到了极点,作者还不停地反驳维护。 直到多年以后,大家都以为罗西死了。只有作者知道她没死。罗西给他写了信。作者再次见到垂暮之年的罗西,她依然那么美,依旧给人很愉悦的感觉。连书外的我都觉得亲近可喜。她的第二任丈夫“老勋爵”已经死了。但是留给了她足够生活的钱。她依旧在优雅地谈恋爱,却不打算再结婚了。 作者问出了那个压在心底里多年的醋味十足的话:“我不知道你到底看中他什么地方?”罗西充满怀念地望着墙上的照片说出了小说结尾的那句话。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忍不住把这个隐藏的主线故事按照正叙的方式又讲了一遍。生怕有人没看懂。生怕我自己没看懂。 昨天我喜欢的人跟我说“多爱自己”。我却忍不住反驳说,我从来没有比现在更爱自己。但是当我把这本书看完,我理解了他可能比我更明白什么叫做更爱自己!多爱自己,仿佛就是毛姆在这本书里想要告诉大家的。我想了一下,亲密关系,甚至人际关系,事实上都是自己跟自己的关系。“渣男”“渣女”是我道德洁癖上的心魔。不是他的。 看完这本书我一直在想,我们为什么心里要有道德?我为什么要有道德洁癖。纯属借口。在这部作品里,毛姆没有给我很毒舌的感觉,我甚至都觉得是看在罗西的面子上,他在写一个他深爱的女人,他的心和笔触因此变的柔软了。但也有人说,毛姆为了舔这个女人批判了整个社会。 第一男主后来盛名加身成了大作家,他就像是《月亮与六便士》里面未曾离家出走而成名的思特里克兰德,他把自己的悲痛倾泻在了写作中,一身成就的他换来的却不是自由,而是任凭世俗和第二任妻子摆弄的一件荣誉展品。作者说他觉得他一生都是孤独的。罗西说他很奇怪。毛姆的毒舌来了。当作家的第二任妻子问如果罗西回来的话,他还愿意要她吗?毛姆说,你要比我更了解他。我认为他不会。我想等他的某种激情枯竭的时候,他对当初引起这种激情的人也就不再产生兴趣了。我觉得在他这个人身上奇特地混合着强烈的感情和极端的冷漠。我猜作家是个entj。 关于“老勋爵”的描写极少。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在破产出逃的时候去问罗西,愿不愿意跟他走。罗西回忆说,“我一直很喜欢他。你知道,我还不认识特德的时候就认识他了。当然那时我从没想到会有机会和他结婚。首先因为他已经结了婚,其次他还得考虑他的地位。可是后来有一天,他跑来对我说一切都搞砸了,他破产了,几天内就会发出逮捕他的拘票,他要到美国去,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走。这时候我怎么办呢?他这个人一向显得气派十足,住的是自己的房子,坐的是自己的马车,那会儿身上却可能什么钱都没有,我不能让他一个人这样到美国去。我又不怕干活。”这一幕看得我心头涌动,惊讶惊讶惊讶。这就是那个风评不佳的罗西。这就是受人忌妒非议的那个罗西。这就是那个无视道德只忠于自己的罗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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