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最初走在一起的時候,對方為自己做一件很小的事情,我們也會很感動,後來,他要做更多的事情,我們才會感動。再後來,他要付出更多更多,我們才肯感動。人是多麼貪婪的動物。
她很想愛上別人,那麼,她便可以忘記他,也可以把自己從無邊的痛苦中釋放出來。
誰會去想永遠有多遠呢?永遠一點也不遠,它太近了,就在眼前。你這一刻看到的,便是永恆。她看到了一個永遠愛他的男人,那一幕,是永遠不會消逝的。
一個人不願意重遊舊地,通常有兩個原因:從前的回憶太美好了,他不想破壞它;又或者是以前的回憶太痛苦了,他不想再去碰它。
一個人痛苦的時候,就會想起自己以前也曾經令人痛苦。
既然忘了,他為什麼要回來呢?他仍然是那麼自私,只希望讓自己的良心以後好過一點。
留著一個號碼,不過是為了守候一個人。
重逢的一刻,親密的感覺更比不上她走進姜言中夢遊的世界裡,和他體驗同一種經歷,宛若他們年少曾經住在同一條街上。在還沒有相愛之時,已經相遇過千百遍了。她也是時候給自己自由了,那隻蝴蝶已經飛過了山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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