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真的是手欠无聊,才去认真回答问回社里的各种奇葩问题——
以下几种情况出现其一,都可选择断联,但事先仍需要征求孩子意见。(孩子太小不记得生父的除外)
1,前夫一分钱抚养费都不拿,也不关心孩子。
2,前夫涉黄赌毒酗酒家暴等任一项品行恶劣行为,对孩子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
3,再婚对象对你的孩子视如己出,并且很介意孩子和前夫联系。注意,这里是孩子和前夫联系,而不是你带着孩子和前夫联系,本来就需要避嫌的事,不要怨人家小气。
否则都不应由你单方面决定割断孩子的亲情,否决他人的权利。

评论:
蜜桃佬: 这么说吧,断绝人家孩子联系挺没有人性的,既然知道对象有前夫孩子,就应该接受
作者: 如果是新对象这么要求,那这个新对象确实挺不通情理的。女的自己自觉避嫌,少跟前夫来往就行了。
Souler: 我前夫这点做的很好,不闻不问不管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