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德法律允许的范围下自由自在没问题,只不过有些不违反的变态自由行为,该如何分类,众说纷纭,捡公共垃圾桶的剩菜剩饭在众人面前吃不违法不违德,可捡公共厕所里的排泄物吃,和垃圾桶有什么本质区别吗?除了食物性质不同,接受程度不同的人给出的答案应该也会不同,我想知道众人面前吃排泄物会被抓走吗?吃剩菜剩饭会被抓走吗?如果不抓,是否有伤风化,如果抓是否区别对待,这是歧视吗?有什么权力抓?我不是特别懂,有人说味道伤害人有违道德的话,那他把味道包塑料袋或挑没什么味道的,那他是不是就不违反道德法律,是不是不可阻止了?遇到这种人这种事情,我们应该做什么,我们能做什么?只不过这种事情不多,多了估计就会有法律管束了吧,但是现阶段,我们只能劝阻吗?或是无视?如果将排泄物定义为食物,我们不能对它外观说什么吧,毕竟有些酱料食物外观与其也是挺相似的,我真无聊,胡思乱想,想这种问题,有人能发表观点吗?这种人该不该抓,由谁管,精神正常,就是食谱特殊,也不能随便送精神病院吧?感觉现阶段遇到确实是个问题,的确离谱,如果是你们,你们会怎样对待这种人的行为呢?劝诫?阻止?抓起来?无视?打110处理?可警察怎么处理这事情?或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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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暴风雨: 这还真是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