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顽强又邪恶。他们只要有一片土壤就顽强的疯长起来,努力的抱团在一起,往高处往有阳光的地方生长。如果有个调皮的孩子一把火烧了它们,它们很快又会在前辈的尸体中钻出来。 我讨厌野草。它让我想到少年的头发,而被一把火烧了的它们浅浅的一层,黑色稀稀拉拉的盖在地上,像极了我现在刚剪的寸头,我讨厌它马上又能茂盛而浓密,而我的头发却不能。 我剪过两次寸头,几近光头的那种。第一次的时候,是《少年巴比伦》里的路小路,白蓝把一头长发都剪掉了,像个男孩一样,而路小路剃着光头,活像个判了徒刑的。白蓝很爱怜地摸了摸路小路的光头,说:“怎么搞成这样了?”路小路摇了摇头,无言以对。那是第一次对生活的妥协,不可言说。 第二次是前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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