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那天夕阳下的奔跑,那是我逝去的青春。
——叫兽易小星
我热爱jogging,原因很简单,就是体力不够好,跑快了喘(那你为什么要说得这么冠冕堂皇啊喂!)而且我最喜欢在离开一座城市之前的一段日子跑,在路上跑,不是健身房。
我把慢跑作为自己和一座城市联系的纽带。
越要离开一个地方,我就越想在离开前通过慢跑,探索这座城市更多一点,记住这座城市更多一点。当然,北京可就拉倒吧,雾霾那么重,我拒绝,而且,我杨絮过敏,春天会跑进医院的。
我的慢跑一般是漫无目的的,遇到绿灯就过,遇到红灯就右转,准备动身往回时再查手机地图。白天我往人少的地方跑,哪里安静去哪里;夜晚我往人多的地方跑,哪里喧嚣去哪里。
慢跑同时也是对我耐力的一种锻炼,那种并不强烈的疲惫感会一丁点地侵蚀我的意志,但我在下一瞬间仿佛又觉得可以再坚持一条街不停,可是真迈开步伐时又有片刻的想懈怠的想法。这种nibble着我的耐力的感觉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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