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到底能不能随意注销?
公司注销就意味着公司法人主体资格的灭失,很多人认为公司注销后也就代表公司没有了,人死债消原有的债务当然也一笔勾销。
其实并非如此简单,公司注销的前提是需要进行清算,而公司清算需要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定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实践中有很多股东不愿意主动将消息告知债权人、尽量避免“惊动”债权人,希望静悄悄地注销公司,甚至是自己虚构个清算报告了事或者直接申请简易注销,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不通知不公告即注销公司,清算组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清算组成员)很可能被判承担责任。法律依据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所以公司清算时,建议清算组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务必严格履行清算程序,即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通知债权人需保留好证明履行通知义务的相关证据(快递单、电子邮件、公证书等),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评论:
☁️❤️小姐姐: 根据法律规定 公司型企业跟合伙企业 目前流程跟时间 应该是略有差别吧 ,如果公司破产不按照法律法规的流程执行 请问 会怎么样 ?
琛琛小狮子嗷呜.: 学到了[狗头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