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嘎啦发布时间: 2025-05-12 12:28:11 浏览:10 次 发布地: 天气: 晴

        《杀死一只知更鸟》让你读懂了什么? (上) 这是一本我越读越后悔的书,后悔自己没有在小时候读到。这本书,你最好在涉世未深的小时候读完,因为它关于做人。这本书,你经历世事之后才读倒也不算晚,因为它关于教育,这本书的名字叫《杀死一只知更鸟》。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初,地点是美国南部的阿拉巴马州的梅科姆小镇。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是美国经济大萧条非常严重的时期,人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赤贫。 而美国南部同时是美国种族歧视最为严重的地区,奴隶制虽早已废除,但历史遗留下来的种族歧视早已融入美国人的血液里,成为了他们与生俱来的社会属性。 黑人做着最辛劳的工作,却遭受着最为残忍的对待,在一个倡导人生而平等的国度里,黑人没有选举权、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被私刑处死。 在美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种族主义是不得不提的一个问题,它是美国南部社会的特征,是贯穿美国南部社会发展的话题。 提及美国南部的种族歧视问题,很多人有一种比较武断的认知,认为种族主义是白人统治社会、黑人服从白人,白人压迫黑人。 实际上,对于种族主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定义层面上,它是复杂的社会问题,掺杂着根深蒂固的极端民族情绪。 白人最初建立针对黑人的武装是因为数量持续增加的黑人激发了白人的恐惧感;但随着种族压迫愈演愈烈,恐惧感逐渐被弱化,种族优越意识反而越来越强。 白人并不以压迫黑人为耻,甚至以此为某种理所当然,并且大肆美化。 奴隶主成为仁慈和友爱的象征,而生活在南部种植园的智力低于白人、缺少独立思维能力的黑人奴隶则是过着无忧无虑的田园般的生活。 拥奴文化文学作品表现出对内战前美国南方奴隶制度的拥护和赞美,拥奴作家们把奴隶制称为一种“可敬的制度”。 后来奴隶制被废除,白人对于非裔黑人的情感变得更加复杂。 一方面,他们在经济上需要非裔劳动力,一些白人对非裔人的某些技能存在欣赏之情,这种情绪在芬奇一家人和卡波尼之间的相处中表现得非常明显。 在这样的情况下,南方白人文化和非裔文化是相互融合的。 但另一方面,部分白人主人和非裔佣人较好的私人感情并不能改变非裔备受歧视的主流价值观地位,比如书中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被尤尔诬陷,陪审团却没有给出公正的审判,最后导致汤姆在监狱中被枪击身亡。 白人的这种复杂心态反映出了美国文化中实用主义思维:享受奴隶制给自己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不允许自身承受半点损失,不愿意将社会资源与有色人种共享。 从当时社会背景来看,《杀死一只知更鸟》似乎并不完全适用于现代社会,但这却无法改变它是最伟大的美国小说之一这一既定事实。 这本书所传递出来的价值观就像一壶好酒,越酿越香,越酿越能出现越多层次的口感。这里说我感触最深的几个点。 1. 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如果阿迪克斯只是告诉孩子们保持善良、反抗邪恶,他都不会成为我心目中的好父亲。 在我看来,他做的最为正确的一点在于,他带领孩子们见识了这个世界的复杂、肮脏和龌龊之后,依旧坚定不移地告诉他们要保持善良和正义。 黑人青年汤姆被诬陷强奸了白人女孩梅耶拉尤尔,这件事在当时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梅科姆小镇传得很广,对黑人存在歧视偏见的白人居民们理所应当地认为汤姆的强奸行为是既定事实,但是阿迪克斯芬奇却毅然决然地站出来为汤姆辩护。 阿迪克斯说:“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什么东西让人丧失理智。即使他们努力想做到公平,结果还是事与愿违。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这些事情很丑恶,可现实生活就是如此。” 阿迪克斯对这个社会的阴暗面心知肚明,但当他作为汤姆的辩护人站在法庭上时,他坚定地告诉在场的每一个人:“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有一种社会机构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 他憎恶社会的不公,但是对这个国家司法体系的未来和人们心中的正义感抱着极大的自信。 这是罗曼罗兰所说的“英雄主义”,即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作为一名律师,阿迪克斯理应比一般人更加清楚这个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不公,但是他选择战斗,而且是抱着必败的信念去战斗的。 就像他说的,“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作为一名父亲,他在用自己坚持告诉自己的孩子,你要有自己的标准,就算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太多太多强大得足以改变你的东西,你也不应该轻易改变自己。 世界满目疮痍,太多人因为像大多数人一样“正确”地活着而选择自欺欺人,问题是和别人一样就是正确的吗? 你要不停地学习,去感受和吸收,用思想为行为划线。 即使有一天,你变成了千夫所指的那个人,你也要有所坚持,因为你所坚持的东西最终会成就你的人格。 ##杀死一只知更鸟 #阅读 #一生必读









评论:
橘秋的归途(勿扰): 虽然这是一本好书,我也读了,但我写不出这么长的读后感😂。最近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一本很好的书,我觉得比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好。
作者: 我也写不出来[呲牙笑],这是我目前读到最能诠释这本书的文章,解读的太棒了。
橘秋的归途(勿扰):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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