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时,在公益协会认识了她。
那时我刚通过竞选,当选副会长,意气风发。
大概觉得演讲台上的我闪闪发光,她匿名跟我聊了很多。
后来才表露身份,正式开始认识。
她说,喜欢我邻家男孩般的干净。
但拥有也许是一种奢望,能保持联系就好。
我爱看书,擅分析。
她心情不好,我点拨一二,即豁然开朗。
困扰她的问题,都轻松解决,我慢慢成为她眼里宝藏。
她好奇我的能力,我也告知她我的黑暗过去。
晚会上她登台献舞,我定格下美好一刻。
收到照片的她,笑靥如花。
我们逛街,做陶艺,看电影。
去旅游,她总记得给我带小纪念品。
我开玩笑,说她像我的旅行青蛙。
毕业后仍然联系,习惯和我分享生活小事。
收养的坏猫咪,遇到的小孩子,新学的甜品。
她好像永远都对生活充满热爱好奇。
以前,她其实非常容易焦虑,担心没人喜欢自己。
我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只要肯努力,谁都可以闪闪发光。
她练瑜伽,学舞蹈,研究食谱,慢慢有数千粉丝。
今天考研出分,她开心的告诉我,考了一个好成绩。
喜欢一个闪闪发光的人,最好的结果不一定是在一起。
而是你也开始在自己的生活里,闪闪发光。
评论:
抹茶白桃: 上天安排你們相遇也不一定非要在一起,當伯樂也未嘗不可。你說是吧
我我我L: 说太对了,我也觉得,最美好的感情是两个旗鼓相当的人彼此奔赴
Midsummer: 这样其实也挺好,彼此使对方更好,不一定要一直在一起[感动][感动][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