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律讲合同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在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之后,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一段时间内分多次(至少3次以上)定量支付价款的一种特殊类型的买卖合同。 主要适用于高价物品,例如汽车、房屋、奢侈品等。 物权变动中不动产物权变动在登记时发生转移以及动产物权变动在交付时发生转移。 所以,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会造成买受人并未取得所有权,但风险发生转移。为了保护出卖人的利益,所以规定了分期付款的总款额高于实际一次性付清全款时的款额。 一、加速到期问题 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在合同中对解除权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标的物价格的五分之一时,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这种情况法律赋予出卖人以法定解除权。买受人需要支付剩余的价款以及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产生的利息及违约金。 二、合同解除的行使 合同解除之后,买受人应当返还标的物,出卖人应当返还取得的利益。 对于物品在买受人占用期间的使用情况,若因买受人原因导致解除的,买受人应当支付标的物占用期间的使用费。使用费数额的具体情况,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因公平正义和填平原则为依据,作出综合考量。 三、标的物问题瑕疵处理 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之后,如果买受人提出标的物存在瑕疵,对于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若标的物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购买标的物的初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支付的价款,并支付违约金。 若标的物的质量属于轻微的瑕疵,对标的物使用等不产生严重的影响,可以请求出卖人减价或者折价。 四、所有权保留问题 保留所有权买卖只能发生在动产交付之中,司法实践常见的车辆的买卖。 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所有权仍然由出卖人所有。 若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的条件。但是,买受人如果支付了总价款的75%以上的,出卖人此时无法取回标的物。 五、车辆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中风险转移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车辆,出卖方在付清全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此时,如果买受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的,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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