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谈恋爱这件事情应该是一种没有预知性的行为。它应该是被催发的,是在你平平淡淡的生活里 突然遇见了那么一个人。可能在他出现之前,你完全没有恋爱的念想,但是他的出现改变了你原本的生活轨迹,牵起了你想要去恋爱的欲望,让你想靠近这个人。
我不喜欢带有目的性的接近,不喜欢因为想谈恋爱而谈恋爱,只想偶然遇见一个人,让本没有交际的我们,因为一些相同的事情,逐渐产生话题。在日复一日中,关系逐渐升温,彻夜长谈强压的要闭上的眼皮睡意中,期待着醒来时的消息,直到剩下那一层窗户纸。在现实中手捧鲜花,四目相对的深情告白,我觉得这才算是恋爱。
而不是说,你主动想要去谈恋爱,想要摆脱孤单的状态,或者是满足自己的一些内心欲望。看到了别人幸福激起了你想要恋爱的念头,只有当你遇到的时候,才会明白喜欢是可以推翻你所设定的那些条条框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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