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真正懂得生命的人能将他的欲望充分发挥和表现出来,但当这些欲望增长到最大限度时,他又能用勇气和智慧来调控它们,并同时满足他所有的渴望。”——柏拉图
上次看《歌剧魅影》是15年北京的冬天,时光一跃已是九年。印象中的歌剧魅影,Christine在魅影和子爵的情爱中纠葛反复,从剧情上来说,并不够动人;我甚至觉得Christine就是太过软弱,只做依附于强者的花朵(魅影有绝对的艺术天才,子爵有高不可攀的社会地位),总是在被引导和逃避中来回横跳。
然而这次我却看到了Christine的自我实现。
第一次登台前,她一直在接受魅影的教导,这位被她视为亡父派来的天使。如果不是对音乐(及父亲)的纯粹热忱,她不会数年如一日的练习,并甘愿一直不被看到,只做最不起眼的芭蕾群演;如果不是她始终保持着对艺术的童真之心,魅影也不会把对艺术全部的期待都寄托在她身上(歌词中唱的是“My spirit and your voice in one combined.”)。
在地窖中,她为魅影绝伦的歌声毫无保留的信任、交付自己,这并不是懵懂无知,而是在她的世界里,音乐即是绝对的神,这种全身心的虔诚不允许她有任何的怀疑迟疑;出演《哑仆》时,被剧院老板安排做不发声的哑巴配角,她也依然竭力表演;在《唐璜》里,魅影代替原来的男主上台时,她一定是第一时间就认出了魅影的声音,她继续不动声色的扮演着堕落的少女,也表达着在音乐中“沉沦”的自己(歌词中“When will the flame at last consume us…The bridge is crossed so stand and watch it burns”都是具有毁灭倾向和酒神精神的比喻),此时音乐即是欲望,欲望即乐章。
白日,她乖巧、怯懦,总在寻找一处庇护(和子爵的感情即是在她感觉到强烈生存危机时发生的),这对于一个幼年丧父且需要迎合社会女性规范的她无可厚非;夜晚,她醉心、执着,在艺术中完成了“第二自我”的实现,那个只为音乐而活着、而疯魔的自己(在坟前对魅影说的:“Wildly my mind beats against you,yet my soul obeys”似乎是最直白的告解)。
观众似乎喜欢探究,究竟魅影或子爵,哪一位带给了她真爱。在我看来,似乎都没有。于子爵而言,她是兼具美貌与歌喉的附属物,不然不会让她冒着生命危险去表演《唐璜》,以图当场击毙魅影;于魅影而言,她是自己音乐幻梦照进现实的光,但他自卑扭曲到不相信Christine会爱上自己,用子爵的死逼她结婚。这些都不是真正的爱,他们看似都在“给予”,但实际都是在“索取”,Christine在他们眼中都是不具有完整独立人格的意淫对象。
而Christine,看似一直在被动的接受,不论是魅影的教导,还是子爵的保护,她一直都是“受益者”。但她一点点翻越了自我束缚的桎梏,默默的变成了那个“给予者”,这在她亲吻魅影最后一幕中,完成了酣畅的表达。也许有人认为这个吻是出于无奈的权宜之计;但我认为,只有这一刻,她才是真正的自己。
她也许并未曾想过和魅影度过余生,但是她甘愿为她最热爱的艺术完成这一次“自我献祭”。她以俯视者的角度看到了魅影和子爵的困境(歌词中她对魅影说“What kind of life have you known...God gave me courage to show you,(that)you are not alone.”),并将她的全部存有一次性奉上,至此,实现身体和心灵的最大化合一。此时此刻,谁曾爱她,她曾爱谁,似乎都不重要了。对个体感情的寄托,最终结局只有两种,一种是消亡于幻想的破灭,一种是升华至抽象意义上的集体意志。正如弗洛姆所说:“如果我能对另一个人说‘我爱你’,我就一定能够说:‘我因为你而爱每个人,我通过你而爱这个世界,我由于你而爱我自己。’”
Christine 是我们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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