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丰律师发布时间: 2024-11-06 21:24:05 浏览:1 次 发布地: 天气: 晴

        最近有人对我说,许多受众都是不懂法律的,普法的内容太长了,导致大家都不太愿意看或者看不明白。因此,我会逐渐的改一下形式,每天少写一点,减少一下大家的压力。今天说一下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有不懂的,可以留言!#律师 #普法宣传 #劳动仲裁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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